新疆冶金建设技技工学校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为学校今后的持续建设与发展,为建筑行业、自治区经济建设培养更多企业所需高技术应用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学校新录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面向全疆公开招聘
招聘对象:普通高校全日制国民教育应届、历届本科及本科以上人员。(详见附表)。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凡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学历者优先。
(六)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
应聘者持推荐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件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发布招聘信息起至2010年9月16日止
报名期限:20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新疆冶金建设技工学校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799号冶建技校
联系人:毛长海杜慧
联系电话:0991-37160243752321
邮政编码:830057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试讲(或专业能力测试)三部分进行。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20%,试讲(或专业能力测试)占40%。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我校公开招聘办公室直接通知本人进入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或专业能力测试)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考试均用汉语进行,对非母语考试者不加分。考试时间自发布公告截止一周后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招聘到学校各教学岗位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报主管厅局并予以辞退。
新疆冶金建设技工学校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新疆冶金建设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新疆冶金建设技工学校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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