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槐荫区教育系统编制和实际情况,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槐荫区教育系统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笔试、综合测试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1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8、2009、2010年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中学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书法、民族体育、柔道专业应聘人员除外)。
3、专科毕业生须具有槐荫区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3、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报考方式和时间
(一)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济南市槐荫教育网站http://www.hyjy.cn或济南槐荫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jnhyrsrc.cn下载《2010年槐荫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时间:2010年9月3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
地址:济南市经四路西口,山东省畜牧局东临。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及用人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审查内容: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其它学科必须是二级乙等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省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要提供证件或证明;
3、毕业生要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
4、证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钉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毕业证、报到证、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现场办理加分资格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招聘办法
(一)组织面试:对报考我区招聘教师岗位并经审核验证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以个人素质展示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单位主要从仪态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成立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组,每个评委组成员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1:8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面试合格者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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