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函〔2009〕9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四川文理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学校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文理学院学校网[www.sasu.edu.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文理学院是一所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四川省东部重镇达州市。学院占地面积近800亩,分南坝和莲湖两个校区,南坝校区依山傍水、风景秀丽,莲湖校区位于风光旖旎的莲花湖风景区。
学院创建于1976年,2006年2月升本更名为四川文理学院,是目前川东地区惟一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现有15个教学系(部),26个本科专业、32个专科专业和40多个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学院建有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特色植物开发研究实验室”和高等教育研究所等10个院内研究所,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学院主要面向四川省及全国20多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9363人,成教函授学生2300多人,是一所融文、理、工、教、管、法等学科于一体的多科型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文理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专业、学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0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文理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120名,具体岗位见《四川文理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文理学院学校网站(www.sasu.edu.cn),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至9月17日24∶00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资格审查。考核结果由学校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本市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于9月20日8:00——16:00前到四川文理学院计财处(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2001号)缴纳笔试费50元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外地报考者于9月20日8:00——16:00前打电话与学校人事处(0818-2790075)确认,笔试前一天(9月24日8:00-16:00)到四川文理学院计财处缴纳笔试费50元后,到人事处(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3014号)领取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和电话确认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9月21日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0年9月22日8:00-2010年9月24日16:00。
(五)退费
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完成缴费的考生于9月24日9:00至16:00持缴费时学校计财处开具的正式收据到学校计财处退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范围。各岗位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考试科目均为《专业知识笔试》一科,考试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附件2。每科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0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在四川文理学院南坝校区(达县南坝街400号)学术报告厅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0年9月28日在学校网站公布。报考者登陆四川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网站,输入报考时的注册账号可查询笔试总成绩。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0年9月29日8:00至17:00登陆四川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4、政策性加分。按照我省《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年9月24日8:00——16∶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3018号,联系电话0818-279007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等方式;实验教师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思想政治教师岗位和教辅人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综合性面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及计划招聘名额,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低于5:1的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的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0年9月30日在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于2010年10月8日8:00至16:00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一式2份(请从学校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免冠照片);
(2)自荐材料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5)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1)-(4)项为必备材料,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考务费的考生,由学校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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