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和************博野县委办公室、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博办发[200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教师。
一、招聘原则与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所需师资情况,按照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采取考试、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招聘范围和招聘名额
(一)招聘范围
1、2000年6月底以来,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2000年6月底以来,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类毕业生,现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3、2000年6月底以来,全日制普通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非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
音乐4名、美术4名、体育4名、英语4名、计算机4名、幼教5名,共计25名(教育局提供具体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由招聘办编制简章、拟定招聘公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者于2010年9月6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在博野县教育局报名。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2寸 免冠照片四张。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其中,报考英语学科需取得四级以上资格,报考计算机学科需取得二级以上资格,报考音乐、体育、美术 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幼教专业可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经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填写《博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报名表》,报招聘办审 核同意后,交纳考务费200元。报名和资格审查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应聘的人员不足三人不得开考,取消该招聘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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