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师资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事局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的农村特岗教师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其它人员招聘初中、小学教师50名,其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各3名,初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教师各2名,中学音乐、美术、体育各2名;小学教师25名(具体聘用学校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巴人发〔2007〕7号)等文件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办法,公开招聘。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者的专业和学历均以本人报考时提供的最高学历为准。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我县聘用已满2年的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均可报名应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4、其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分配,聘用后三年内不得申请流动(含借调)。
(二)岗位要求
1、报考初中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正式居民身份证为准。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一年试用期满转正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就地解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在信息公告15天后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0日至年9月30日18:00(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827—8225533)。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原件和复印件一套(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底1寸免冠近照4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求职登记表》。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局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0年10月13日至15日17:30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五)缴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
(六)岗位及人员调整
按照川人发〔2006〕9号文件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若初中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学科,相应调整到小学教师招聘计划。同时在南江县人事人才网、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本次公开招聘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事局、教育局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人大、政协派员监督,县人事局负责指导,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
(二)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中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为A类,其余职位为B类,A类面试,B类不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初中教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现行初中学科教材及教学法;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内容为现行小学语文、数学教材及教学法。
命题人员和面试评委按相关规定于指定时间内在南江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笔试面试专家库候选人中随机抽取。
出题、制卷、阅卷均严格按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
(三)考试时间、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2010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1:00
专业基础知识:2010年10月16日下午3:00至5:00
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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