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2010年关于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37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温岭生源或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常住户口的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资格条件注明的除外)。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0年9月7—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
报名办法: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的提供本人户口簿;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报到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照2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一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专业),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报考序号1—11招聘职位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报考序号1招聘职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学、心理学,报考序号2-11招聘职位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时间为9月18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序号1--11招聘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序号12—18招聘职位的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9月21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各招聘职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为9月30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含优惠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含优惠加分)高的排位在前]。其中报考序号2—4号体育和音乐教师,按笔试成绩(含优惠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对下列人员实行优惠加分政策:(1)、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加1.5分;(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加2.5分。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市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按市人事部门要求的期限,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被招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86213339、86221945、86113607。
附件: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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