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庆市部分学校招考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部分学校在毕业生中招考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123人。其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73人、大庆油田教育中心所属学校50人(具体岗位见招考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报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往届尚未就业的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参加我市“三支一扶”的“支教”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五官端正;
(二)具有大庆市区常住户口;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取得教师资格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和教师具备的心理学方面相关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按所报学科区分,其中,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政治、生物和计算机岗位的考普通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报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考普通高中语文教材内容;报教育学、心理学岗位考生,考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知识。专业科目一张卷,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以百分计,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三)筛选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笔试结束后,对各招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用人单位负责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手续。由市教育局和大庆油田教育中心安置到所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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