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院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符合《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即国家知名专家、学者;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正高职称;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国家教学团队主持人;博士。
2、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不受《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
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的招聘专业、名额、报名时间的限制,专业以机械、汽车、自动化、计算机、工商贸易、流通管理、建筑、艺术、化工等专业和方向为主。
3、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人员)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博士一般不超过40周岁,贡献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可下载《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gzyrsc@163.com
联系人: 兰老师 赵老师 电 话: 023-68855497 023-68965002
(二)资格初审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予以回复确认。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资格复审。
(四)考核
考核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核以试讲为主,试讲内容由学院通知为准,试讲时间45分钟,试讲成绩必须60分以上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体检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需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试讲、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应聘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复查。 按照考核、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招聘人员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管理方式与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后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8月20日
附件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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