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鱼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我县中小学专任教师缺员现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专任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招聘总数为89名,其中中学教师岗位36名、小学教师岗位53名,具体岗位与各专业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五)学历和专业要求:
1、报考中学(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其中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聘用时才能选择高中教师岗位);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以上学历 的未就业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后又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不受专业条件限制;专科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见附表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限鱼台生源(在鱼台服务一年以上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限制)。
研究生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专业岗位的,不受生源地限制。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毕业生,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可以报考。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名前解除协议的毕业生,可以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自愿报名、现场审查、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9月3日-5日。
报名地点:鱼台县人力资源市场(鱼新二路中段,县礼堂对过,县政府老院西楼)。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和招募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由省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本人现场照相、采集指纹。报考人员需亲笔填写《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诚信承诺书》。
证件资格初审合格的,交纳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为减轻困难(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 担,报考人员可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卡》、《特困职工证》、《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之一(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报考人员对照招聘条件和所学专业,选报岗位类别(中学、小学)和对口的具体专业。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也可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选报岗位。每人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填报后不得变更。
各专业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1.5倍,达不到的,其招聘计划根据招聘单位意见予以取消或核减,也可根据情况调剂使用。如需调剂,应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上调剂到紧缺专业。
考生考场编排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教育、卫生部门共同参与,应用计算机软件随机完成。
报考人员应于9月10日上午9:00--下午5:00到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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