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州教师队伍结构,缓解教师队伍老化问题,确保基层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请示省编办、省教育厅、州委、州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州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137名。为确保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采取考试、考核与试用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原则;坚持对懂藏汉双语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
(一)组织领导
面向全州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的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州政府成立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州长为组长,州级四大班子秘书长、组织、检察、人事、财政、监察、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群众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
(二)宣传动员(9月1日——9月6日)
为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让全州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都了解招聘信息,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州电视台、州政府大屏幕公告5天,在果洛报上刊登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信息;
2、在大武地区和各县人口密集地区张贴公告;
3、各县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做到统一公开招聘信息家喻户晓。
三、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全州公开考试招聘基层中小学教师137名。其中:玛沁县25名、达日县17名、甘德县14名、班玛县16名、久治县33名、玛多县32名。此次面向全州招聘的岗位采取统一报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如报考考生生源发生变化,招聘名额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作适当调整。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四)年龄33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属果洛籍生源或具有果洛户口(果洛落户时间截止2008年12月31日前)的应、往届大专毕业生;
(六)具有应、往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或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须有教师资格证书;
(七)特岗教师协议期内不得报考;
(八)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九)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事宜
(一)时间:2010年9月6日——9月12日
(二)地点: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三)具体事项:
1、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参与了‘打砸抢烧’事件”的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填写有关报名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报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参加统一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人员情况在全州范围内公示5天;
5、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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