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不断满足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聘新人员15名,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要求专业 |
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
1 |
教师 |
1 |
电气自动化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2 |
教师 |
1 |
市场营销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3 |
教师 |
1 |
会计电算化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4 |
教师 |
3 |
机械制造类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 |
5 |
教师 |
2 |
机械制造类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6 |
教师 |
1 |
计算机软件工程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7 |
教师 |
1 |
数学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8 |
教师 |
1 |
电子类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9 |
管理岗位 |
4 |
计算机、土建类、审计财会类、公安警察类院校各1人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合计 |
15人 |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含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台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报考所有岗位。
2、应届生是指201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5、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者学位证书须在2010年10月30日前取得。
6、3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7、尚未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就业的。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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