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州市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定州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定州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一线教师。
二、招聘范围与名额
(一)招聘范围
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010年9月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一线教师150名。其中,初中教师15名(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小学教师135名(语文36名、数学33名、英语21名、思想品德4名、 社会科学6名、体育9名、美术10名、音乐9名、信息技术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定州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小学教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一)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二)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9日至11日下午5:00。
2、报名地址和方法:在市招聘办(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报考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并交纳考务费100元。
4、填写《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此表可在保定人事局-人才市场网下载)。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的一个岗位。
5、一个岗位报名应聘的人员不足三人的不开考,并取消该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
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写作知识、法律知识、职业综合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初定在2010年9月中下旬,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保定人事局-人才市场网另行通知。
两科笔试成绩平均分占录取成绩的40%。
(三)面试(试讲)
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面试采取试讲(说课)及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录取成绩的60%。录取成绩=两科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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