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平昌县教育局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150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平昌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数表》。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山区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职教专业学科教师、初中教师和小学中心校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村级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且户籍在平昌县。
3、2010届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具有合格学历,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普通话水平达到要求),往届非师范专业必须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作出结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5)、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6)、我县已经招聘的特岗教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5日上午8:30至9月27日下午18:00止。
2、报名地点: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手续: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必须附学籍档案,2010年毕业生可以凭毕业证和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同底一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报名时必须填写《平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个人报考信息确认表》。
(2)、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团委、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在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与笔试成绩一并公示。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公开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
9月28日至9月30日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三个部门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1、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0年10月9日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平昌县教育局大楼门厅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0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
(2)、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均实行百分制,公共科目笔试占40%,专业科目笔试占60%。
(3)、考试内容:一是公共科目。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二是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职教依据报考专业学科命题,初中和小学中心校教师依据报考专业学科命题,高中知识占60%,初中知识占40%;村级小学按中考要求命题(语文、数学各占50分)。
(4)、笔试的报考人员与拟聘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的意愿进行调整,经批准后,最低可放宽到2: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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