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地区第四实验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充实我校教师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和工作人员。为确保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考教师15名、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贵州省毕节地区第四实验高级中学招考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师职位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须持高中教师资格证。
(2)在职人员报考,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财务和卫生保健职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财会人员的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乐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贵州省毕节地区第四实验高级中学招考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被辞退公职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在贵州省毕节地区行署政府网、毕节教育网、《毕节日报》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为2010年9月9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11日—19日。
2.报名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857-8303773联系人:汪彬手机:15086399360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4)在职教师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由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笔试。
(2)报名考试考务费100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4)领准考证时间:2010年9月21日下午。
(5)领准考证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办公室。
(6)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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