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党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简介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成立于1938年10月,是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省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市厅级副职和县处级正职党员干部,培训县处级青年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并提出使用建议;受省委委托举办研讨班,研讨省委提出的重大决策问题;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下级党校和大企业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完成中央党校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内设办公室等26个处级机构,现有教职工40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9人,担任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08人。设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党的建设、管理学、文史、政法8个教研部及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校刊编辑部、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等教研部门。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等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近年来,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央党校的有力指导下,立足自身实际,借鉴外省党校经验,结合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确立实施了“围绕目标、突出特色、把握重点、建设一流党校”的工作总思路、总目标、总要求,实现了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新跨越。为“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5.忠诚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勤奋敬业;
6.年龄应在40周岁(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7.身体健康(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组织方式、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方式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备案,采取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信息渠道为: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人才网、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齐鲁晚报》、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校园网及公告栏。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者登陆“忠诚网”网站(www.sddx.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连同个人简历于9月30日前寄至我校。组织处会同用人处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前来报名。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给《应聘通知单》,并在校园网和公告栏上对外公布。
(5)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所提供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笔试
编辑、医生岗位招聘需要进行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4.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教师岗位招聘采用简化程序,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办法。
(1)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2)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3)试讲和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试讲成绩、答辩成绩、综合得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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