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150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平昌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数表》。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山区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职教专业学科教师、初中教师和小学中心校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村级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且户籍在平昌县。
3、2010届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具有合格学历,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普通话水平达到要求),往届非师范专业必须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作出结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5)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6)我县已经招聘的特岗教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5日上午8:30至9月27日下午18:00止。
2、报名地点: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手续: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必须附学籍档案,2010年毕业生可以凭毕业证和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同底一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报名时必须填写《平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个人报考信息确认表》。
(2)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团委、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在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与笔试成绩一并公示。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公开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
9月28日至9月30日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三个部门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1、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0年10月9日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平昌县教育局大楼门厅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0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
(2)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均实行百分制,公共科目笔试占40%,专业科目笔试占60%。
(3)考试内容:一是公共科目。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二是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职教依据报考专业学科命题,初中和小学中心校教师依据报考专业学科命题,高中知识占60%,初中知识占40%;村级小学按中考要求命题(语文、数学各占50分)。
(4)笔试的报考人员与拟聘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的意愿进行调整,经批准后,最低可放宽到2: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5、考试加分: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在笔试折合后的成绩上加分。
六、查分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质疑,可在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凭准考证申请查分。由公招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查分,查分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和体检
1、报考人员经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后,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专科科目×60%+加分,根据考试成绩分类别和学科从高到低按拟聘岗位人数确定面试、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分高者进入。
2、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的空缺将另行组织考试进行招聘。
3、面试、体检由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面试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结束立即参加体检,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4、面试、体检时间:10月15日。
八、录取
在确定分数线内,各招聘学校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招聘学校按考生志愿在录取线内录取不满额时,可在录取线内其他学校未聘人员中选录。
九、公示
1、9月30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和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2、10月12日—14日,对笔试成绩(查分成绩)按考号进行公示。
3、10月14日,对进入面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4、10月18日—10月20日,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通过县人事人才网、教育网等进行公示,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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