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的师资队伍,按照济南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研究同意,对天桥区教育系统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新任教师65人,具体岗位详见《天桥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2008、2009、2010年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3.专科毕业生须具有天桥区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其中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
5.报名专业与所学专业基本一致或相近;
6.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qjy.com.cn、天桥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nstqq.sdbys.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天桥区委党校(天桥区后黄屯64号)
3.所需材料:(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登录天桥区教育信息网、天桥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打印《天桥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表格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笔试加分政策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以上顺序装订上交复印件。(3)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由高到低的层级排列装订上交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合格者领取笔试准考证。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岗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答辩和说课)。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在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测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础知识、教育案例分析与教育事件的处理、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查后,办理加分资格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以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个别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可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仍达不到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9月29日在天桥区教育信息网、天桥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并于当天办理面试相关手续。
(二)面试
成立招聘教师面试工作专家评委组,每组评委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每个考场内均设社会监督席,社会监督员由纪检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在现场旁听监督,对程序、评分过程和得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包括答辩和说课两个环节。音乐、体育、美术增加专业测试。面试成绩百分制计算,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专业的答辩成绩占30%、说课成绩占70%;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答辩成绩占30%、说课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30%。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名单在天桥区教育信息网、天桥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六、体检与考核
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
七、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桥区教育信息网、天桥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八、收费标准
参照招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免收以上两项费用。咨询电话:教育局8099812880998129)
人社局85872687
监督电话:监察局8587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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