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学工作需要,经批准,我院以人事代理形式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专业 |
人数 |
学历学位 |
岗位 |
护理 |
1 |
本科以上 |
教师 |
康复医学 |
1 |
本科以上 |
教师 |
临床医学(或医学基础) |
1 |
本科以上 |
教师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 |
本科以上 |
教师 |
机械类 |
1 |
本科以上 |
教师 |
会计 |
1 |
本科以上 |
教师 |
工民建 |
1 |
本科以上 |
教师 |
工程管理 |
1 |
本科以上 |
教师 |
电子商务(或市场营销) |
1 |
本科以上 |
教师 |
医学检验(或临床医学) |
1 |
本科以上 |
教师 |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相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至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地点:巢湖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楼人事处(四楼北面办公室),院址:巢湖市峔山南路巢湖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联系电话:0565-236302923643172363233。
3、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5张。
4、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5、市人社局、巢湖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80元。
四、考试
主要采取专业化面试形式进行,专业化面试以试教和教学设计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招聘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将试教和教学设计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否则不得作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为10月16日,地点在巢湖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教学楼。
五、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高分放弃出现人选缺额,在同一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考核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市人事人才网、巢湖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正式聘用前,须验印报名时要求提供的各种原始证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巢湖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2363029、2364317、2363323
巢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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