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垫江编办发〔2009〕82号和垫江编办发〔2010〕59号批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0名。(详见“垫江县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但受过刑事处罚或违背计划生育或受过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县内在职教师,不属于招聘范围。
报考者须取得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分文科、理科类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思想。
3、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4、身体健康。
五、组织领导
县教委成立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委主任任组长,教委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次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
六、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专业)中的一个专业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专业)竞争分别聘用。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垫江县教委
联 系 人:詹永平、冷文明 、郑军
联系电话:(023)74515408、(023)74669348、(023)74513781
3、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垫江县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样表见附件二)、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有工作单位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分者须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垫江县教委根据规定审查,符合资格者予以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5、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0年10月15日,到垫江县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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