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艺术学校公开招聘2名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本市职员招聘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深圳艺术学校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职员)2名。本次招聘的程序依次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招聘对象为社会在职人员(指2009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人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公开招聘职员职位表》(附表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二)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职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10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二路16号深圳艺术学校(联系人:柳方,联系电话:0755-83207252)。
报名应提供如下资料(需验原件留复印件的,请各位考生务必预先复印好相关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表2);
2.身份证或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表3。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职位有要求的须提供);
6.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有可自愿提供)。
报名时将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注意事项:(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报市人事部门,5年内不得应聘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4)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面试
时间:2010年10月21日~22日。
面试的地点及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由市文体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者缺一不可)。
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的前3名考生确定为笔试人选(不足3人的所有面试合格人员均进入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将于10月25日在市文体旅游网站公布。
五、笔试
时间:2010年10月28日。
地点:由市文体旅游局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笔试由市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笔试考务工作由市文体旅游局委托有关专家命制,内容为基础专业知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30%、面试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总成绩多人并列第一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笔试结束后3天内,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文体旅游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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