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等学科协调发展,以材料学、化学工程、应用化学、机械工程、自动化、信息与计算机为特色学科的多科性大学。学校设有崂山校区、四方校区和高密校区。
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7个博士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硕士点,60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国家科技部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行业依托中心。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5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1人。
一、招聘岗位
学校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2.符合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3.学校欢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前来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山东人事信息网、本校校园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截止至2010年10月15日。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应聘者将填写好的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到相关用人单位或人事处邮箱中。邮件中请不要附带简历或证明材料等。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选。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或面试人选名单在校园网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纸质版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2)各阶段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4)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及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
学校成立各专业面试考核小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各专业面试考核小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专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选择教学方法、设计教学方案、语言表达能力。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素养、研究能力等。也可根据招聘岗位性质和需求增加其他面试内容。
(六)考核体检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应聘中、高级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照片1张)。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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