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北京市教委日前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政策。非师范专业学生参加认定,以往的免试规定不再适用,必须参加北京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目统考。
根据市教委的规定,从2011年起,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市教委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实行统一考试后,原相关免试的规定不再执行。据了解,考生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之前必须完成的工作。考生在北京地区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如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需提前获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根据以往的免试规定,考生如果在学历教育学习过程中修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则可以免试。考生如参加自学考试并获得这两科的单科合格证,也可以免试。
北京地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统考每年3月举行,网上报名在上一年度12月进行,网报结束后还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安排在1月份,由北京教育学院本部组织。由于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北京的人员无法在北京市申请教师资格,这部分人员要慎重考虑是否参加北京市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
北京市教委此次取消免试规定,成为北京市在严格教师准入制度上的重要举措。 (记者 刘海燕)
相关推荐:推荐:2010教师资格认定初中数学说课稿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