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秋季招聘简章
(2010年9月)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由厦门市政府举办,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和厦门职工大学三校教育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所高职高专院校。学院定位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城市服务业、电子业等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
按照《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学校补充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厦教局办[2005]193号)有关规定,为适应我校全日制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非普通教育学历毕业的报考人员需具备干部身份;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同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二、报名有关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非2010年毕业的高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
(二)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已就业人员其户籍和人事关系须在厦门,下同)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0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共招聘16个岗位,拟招聘19人。各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和本校校内公开栏(www.xmcu.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12日—2010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4:30。
2、报名地点: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厦门市前埔南路1263号,行政办公楼304室,806B路、105路或126路公交经达)
联系人:叶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592-59090950592-5909004
邮编:361008
3、报名方式:
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2下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提交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报到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等,所有证书材料须查验原件)。报考者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点报名的,可委托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1.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含应届毕业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其它情况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为11月中旬,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3)笔试加分规定
①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再加10分,加分不设上限。
②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可享受加分。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厦门生源报考事业单位可同时享受加分,各项加分不设上限。
③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享受笔、面试加分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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