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断充实、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经县政府同意,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教师,充实到县直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现将有关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20名教师。其中:高中8名,初中4名,小学6名,青少年活动中心1名,幼儿园1名。详见附件(柳河县2010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定岗定位的原则
3、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资格及条件
1、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
3、申报高(职)中教师。应具有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职业高中英语、计算机可以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且取得对口专业本科文凭,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汽车检修专业教师可以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教师资格可暂缓办理。
4、申报初级中学(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申报小学(县直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非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备小学(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年龄要求: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经在柳河县公办中小学代课10年以上代课教师,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
招聘教师通过笔试和试讲二个环节进行。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常识,教育教学技能、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等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
2、试讲。采取临时选聘教育专业人员进行评课。考生在本专业指定课本内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备课30分钟,试讲8分钟。
3、录取。各项以百分制计分,并按笔试50%、试讲50%比例折算,二项之和为总分,按各校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特别推荐:2010年教师招聘面试宝典之面试、礼仪、教学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