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断充实、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经县政府同意,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教师,充实到县直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现将有关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20名教师。其中:高中8名,初中4名,小学6名,青少年活动中心1名,幼儿园1名。详见附件(柳河县2010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定岗定位的原则
3、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资格及条件
1、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
3、申报高(职)中教师。应具有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职业高中英语、计算机可以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且取得对口专业本科文凭,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汽车检修专业教师可以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教师资格可暂缓办理。
4、申报初级中学(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申报小学(县直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非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备小学(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年龄要求: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经在柳河县公办中小学代课10年以上代课教师,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
招聘教师通过笔试和试讲二个环节进行。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常识,教育教学技能、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等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
2、试讲。采取临时选聘教育专业人员进行评课。考生在本专业指定课本内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备课30分钟,试讲8分钟。
3、录取。各项以百分制计分,并按笔试50%、试讲50%比例折算,二项之和为总分,按各校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全县统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8日—21日
2、报名地点: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3、考生须带的证件: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携带近期2寸同底片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曾经在柳河县公办中小学代课10年以上代课教师还须携带乡镇和学校的证明,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5、岗位确定:各岗位数与报考的比例必须按1:3的比例核定招考计划。
6、组织笔试。经过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7、组织试讲。讲课以全封闭形式备课、讲课。试讲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8、报名及考试费用:收费按照柳河县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考务费240元。
六、考试纪律
1、通知时效:整个招录工作期间,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考试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七、体检、考核、聘用
1、笔试、试讲结束后,在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据成绩,以1:1的比例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成绩均不及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负责,费用自理。
3、体检与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年)。
咨询电话: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52306
柳河县教育局7213379
附件:柳河县2010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河县教育局
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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