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黑龙江省鸡东县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10月17日前报名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我县第五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教师5名。详细职位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2008至2010届(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3、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往届非在职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或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且具有一年以上从教经历;②2010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4、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与职位要求一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必须具有鸡东县户籍(2010年8月31日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10月11日至16日在鸡东县新闻网、鸡东县电视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教师职业要求的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为主。笔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总分低于60分者取消录用资格。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筛选原则
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1:3比例的,原则上要相应缩减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第三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加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成绩、综合知识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以评委专家所给优秀票多者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三支一扶”毕业生相关政策按鸡人[2008]45号文件执行。
(四)体检、考核
拟录用名单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会同县教育局、第五中学统一组织体检、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在鸡东县新闻网、鸡东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编聘用手续,享受同等条件在编在岗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执行月800元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名办法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到鸡东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考生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未就业证明(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有效)、《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本人户口或户籍证明、从教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从教经历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咨询电话:
人保局人才中心:5562873教育局:5587821
纪检监督电话:5588533
报名时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报名地点: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637室,19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附则
本办法由人保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鸡东县教育局
二0一0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1、2010年鸡东县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
语文:1名
数学:2名
英语:1名
化学: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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