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忻州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坐落在佛教圣地五台山脚下的温泉之乡——山西省忻州市,有北同蒲铁路、京原铁路、大运高速公路经过,交通十分便利,经高速公路35分钟即可抵达省会太原。
学院为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全国首批获得“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称号的9所师范类院校之一,是山西省唯一获此称号的高等学校。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等3个专业分别为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第一、二、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同时是山西省品牌专业。
学院在编教职工1200余人。院本部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山西省教学名师13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00余人。院本部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5000余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1000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促进学院教育教学长足发展,经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学院2010年4月7日在本院网站发布的“忻州师范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预报名启事”同时作废,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事宜均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一、公开招聘计划
2010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50个,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或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2010年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领导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2010年10月10日—2010年10月30日下午4:00前在忻州师范学院主校区主楼9层组织部(人事处)903室进行现场报名(包括此前已预报名人员)。
2、报名所需材料:
忻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和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四张。本科毕业生应聘学生辅导员者,还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和学生干部证明(加盖毕业学校学工部或团委公章)原件。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50—3043705
传真:0350—3048227
电子邮箱:xzsyzp@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xztc.edu.cn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于2010年10月30日—2010年11月3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领导组办公室将在学院校园公告栏和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随时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应聘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由学院考核考察,经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六、公开招聘考试与考核
2010年学院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一)笔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岗位,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可不受比例限制。
2、笔试时间:2010年11月7日上午9:30—12:00。初审合格参加笔试人员,务于2010年11月4日上午8:00—2010年11月5日下午4:00前到学院组织部(人事处)903室领取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机会。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为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为闭卷考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成立命题组。命题工作实行全封闭管理。
4、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对“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参加我院招聘考试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凭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教育厅等负责组织实施上述计划项目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山西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5、学院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在学院校园公告栏和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二)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形式(其中美术、书法、舞蹈、音乐、体育各专业均增设专业技能测试),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试讲内容提前两小时以抽签形式告知本人,现场备课。试讲时间一般掌握在20分钟以内。教辅岗位面试,采用面谈和实际技能操作方式,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2、面试前,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成立若干面试组,分别负责各类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面试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院学科专家及校外专家组成。其中每个面试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并有两名校外专家参加,学院学科专家和校外专家占每个面试组成员人数的70%以上。
3、学院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4、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校园公告栏和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公布人选名单及体检时间。
(三)考核
1、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考核采用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七、体检
考核合格后,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乙肝项目检查。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人员,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审核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校园公告栏和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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