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2010年招聘录用教师工作方案
为健全和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晋人字【2008】118号)和省人事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录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招聘录用的组织领导
学校教师招聘录用工作在学校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招聘录用方案;由学校纪律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录用工作。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4、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录用计划要求;
5、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四、招聘录用岗位及要求
2010年学校人员招聘录用计划为9人;招聘录用岗位均为教师岗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招聘简章。
五、招聘录用程序
(一)拟订招聘计划。学校各系部根据教师岗位空缺和教学实际需要提出本年度招聘岗位申请,人事处根据学校编制、师资现状制定年度增人计划,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呈报我省教育厅、人事厅审核。
(二)发布招聘信息。根据学校的招聘方案,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和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为2010年10月9-10月29日。
(三)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2010年10月9日——29日持相关证件到学校人事处报名。联系人:顼老师、贾老师。联系电话:0355-2178016。
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的相关证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院校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给出的评价意见。(5)其他有关资料。人事处汇总后交资格审查小组审核。
(四)资格审查。由人事处牵头,组织教务处和用人系部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0月30日-----10月31日。网上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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