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以现代商务、食品科技和现代制造业教育为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学院占地1400亩,各类建筑近30万平方米,馆藏图书70万余册。全日制在校生1万人,专任教师400多人,其中副教授以上100多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占60%以上。学院设有会计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工程系、机械工程系、信息与艺术设计系、商务外语系、基础课教学部等7个教学系部,共有23个专业。学院已有30多年的办学历史,在国际商务、食品科技和现代制造业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办学优势。学院美丽的校园、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赞誉。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17号)文件规定,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现将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1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人数、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行端正,热爱教学工作,愿意为教育事业服务;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详见附件);
4、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粮油信息网、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相关网站和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5日-10月24日
报名地点: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烟台市高新区金海路1001号,乘17、51、606路公交直达)
相关材料: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相关部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联系电话:0535-6925018;联系人:杨老师、尉老师
(三)笔试、面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与面试。笔试地点在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地址同上)。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时间: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另行确定。
面试内容:专业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3的,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四)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省级医院进行。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并经省粮食局批准后,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学院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试用期12个月,其他应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院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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