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聘用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10]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山东工商学院简介
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12月,是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原煤炭工业部所属唯一的一所财经类普通高等院校。1998年9月,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
学校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学校占地1392亩,已形成与办学规模相配套的办学设施和条件。学校17个教学院部,22个科学研究所,8个重点建设实验室。有43个本科专业,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10门省级精品课程,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已经成为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法、文、理、工等六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财经类高校。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根据下发我院的《关于下达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0年增人计划的通知》(鲁人办发[2010]57号)文件和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确定了我校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和相关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适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备案后,招聘信息在山东省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edu.cn)、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www.sdgxjy.com)、山东工商学院校园网(www.ccec.edu.cn)等处发布。
(二)报名
报名联系方式详见山东工商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10月30日。应聘者报名时需向我校提供个人简历和第一学历的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由学校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类别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各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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