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资力量,提高我市教育教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教师,进一步充实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师资水平。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是法轮功习练者;
3、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含非师范类学校师范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派遣到我市教育局报到的(含符合条件在我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的),并取得了相应教师资格的毕业生;
4、招聘的教师,中小学综合科专业不限,其他专业只能依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的招聘岗位;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其中,中小学综合科80名(含语文、数学、地理、历史、计算机、自然等)、中小学英语15人、中小学体育15人、中小学音乐15人、中小学美术10人、中小学计算机及网络应用5人、中学地理5人、中学历史5人。
(二)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三)报名地点:遵化市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6659133。
(四)报名手续
1、考生需出具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以上均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背面写清姓名)。
2、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缴纳考务费100元。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核、聘用五个阶段。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所申报的专业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7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说课。各专业面试人选,按考生笔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分别确定初选人员进入面试说课(考核教材教法的把握与运用、教案设计、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说课每人不超过15分钟,申报各专业应聘人员说课科目为与考试相同科目的现行相关教材,具体说课内容抽签确定。分值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30%。面试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说课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说课总成绩),按体检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50人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由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聘用人员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后待遇
(一)招聘教师按聘用制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人事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教育部门与受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
(二)招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允许调动。合同期间教育局每年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受聘教师聘用期间享受正式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保险等相关待遇,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付。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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