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太原)201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4、符合办理派遣手续条件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2010年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70个。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学院的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11月2日。
(二)接受咨询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投递简历、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10月9日至11月2日下午17时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同版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按招聘岗位报名;
网上投递简历、现场确认报名: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发至ggyzrc@163.com电子邮箱中。报名材料包括《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电子版。应聘人员请于11月1日----11月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到学院组织人事处现场确认。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及准考证发放
2010年11月3日至4日,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学院校园网公布。11月5日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岗位,经省人社厅和教育厅批准,可不受比例限制。应聘的博士学位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公开招聘考试
教师、教辅、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的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管理岗位招聘的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应聘的博士学位毕业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时事政治、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笔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学院设定成绩合格线为60分。学院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数量,按岗位确定面试人选比例,面试人选确定后,网上公示并通知本人。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专业水平、科研创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临场应变及问题处理的能力。
面试教师岗位人员,每人限时3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本人创作科研讲解时间为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其它岗位人员限时10-15分钟,按所报岗位抽题答辩。面试考核组成员当场评分,取平均得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学院设定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面试成绩网上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教师、教辅、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管理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笔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将组织对考试合格应聘人员的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招聘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网上公示并通知本人。
(六)公示招聘录用结果
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进一步审核后,学院将报人社厅、教育厅,并在人社厅、教育厅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享受加分条件
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要求,对“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3年内(含3年)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和省教育厅等负责组织实施上述计划项目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由省教育厅通知学院执行。
五、工作纪律
1、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考试试题和命题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试卷的传递、保管、启封按照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执行,杜绝一切泄密事故。
2、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违规者将严肃查处;
3、如工作人员有亲属参加应聘必须回避;
4、纪检监察室监督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联系 人:马老师、王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351-22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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