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学院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内蒙古财经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内财院发[2010]28号)文件要求及我校第一次公开招聘剩余岗位情况,组织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分笔试和面试(试讲)两部分进行,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0年10月12日至11月11日为报名与资格审查阶段。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投递到人事处,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并对上述人员进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有关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经审核后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
2010年11月15日—19日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能力、法律知识、公文写作、文字表述等方面。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面试(试讲)
人事处根据招聘工作人员的各岗位进行笔试成绩排序,教学岗按岗位数1:3,教辅行政岗按岗位数1:5,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入选面试(试讲)人员。参加面试人员的男女比例为1:1,男女成绩分别排序。
人事处安排各用人部门,分别组织进行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照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实行同行评议与校外监督相结合,面试评委由人事处组织。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通知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党委会审批。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内蒙古财经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文件有关要求,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 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内蒙古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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