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市二0一0年农村乡镇(涉农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方案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缓解我市农村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辽宁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09]5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0]69号)文件精神。现将弓长岭区、太子河区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招计划:本次招聘教师27名,其中弓长岭区7名,太子河区20名(详见附表)。
二、 招聘对象。有以下要求:
1、 本市户口
2、 师范类毕业生
3、 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
4、 2008-2010年未就业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
5、 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三、 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领导;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4、 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和工作能力;
5、 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考试录用的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8日-31日
2、报名地点:辽阳市第七中学
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件;近期同版免冠3.3CM(一寸)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
3、考试
(1)笔试。主要考察作为教师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要求应聘者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及现代教学方法、手段,分析、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2)面试。从笔试成绩中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通过“说课”的方式来考察应聘者的适应岗位要求的标准和能力。
4、录取原则
(1)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两者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笔试、面试之和为应聘者最终成绩。
(2)考生依据成绩由高及低按照招聘计划依次录取。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被录用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依据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7天,如发现拟聘用人选有不符合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被聘资格。
五、聘用人员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进入人才市场进行管理。
六、本次招聘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
七、本方案由辽阳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此次招聘过程中如有变化,请查询辽阳市教育局网站。
联系电话:0419—3667715
辽阳市教育局
二0一0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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