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省商务厅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省经济贸易学校、四川省商业服务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商务厅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和省商务厅网[www.sccom.gov.cn,下同]上发布)。[www.scpta.gov.cn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 位 名 称 |
单位性质 |
单 位 地 址 |
主 要 职 能 |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1、成都市青羊区文家场正街227号;2、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和盛大道88号 |
实施专科层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
四川省经济贸易学校 |
全额拨款 |
成都市武侯横街16号 |
培养中等专业职业技能人才 |
四川省商业服务学校 |
全额拨款 |
成都市茶店子健康巷7号 |
培养中等专业职业技能人才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或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为四川省内的2011届应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1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编制。招聘名额为17 名,具体名额和岗位见《四川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至11月14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10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分别由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省经济贸易学校、四川省商业服务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省经济 贸易学校、四川省商业服务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省经济贸易学校、四川省商业服务学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0年11月16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省商务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省商务厅11月1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0年11月29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 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 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试讲)。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综合知识》笔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综合面试20%+专业面试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2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于2010年12月2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0年12月26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0年12月30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0年11月22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省商务厅周锦同志(地址:成都市成华街7号606室,联系电话:83220421),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省商务厅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