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一)
二、 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 发布招聘信息: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www.xjrs.gov.cn
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0年10 月28日 至 11 月19 日。
四、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 10 月 28 日至2010年 11 月 日19日
(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友好路20号、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楼四楼)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王新林、樊梦兵 0991-7902023;0991-7902182;0991-7902333
(四) 报名需带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下载)、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到学院报名。
(五) 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内容根据专业统一确定,时间20分钟,并由专家组(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等组成)按评分标准统一评分。
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 专业基础、综合素质、潜在能力等。采用考官(人社厅、交通厅及学院领导等组成)提问的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条件所要求的专业知识,面试时 间10分钟。 试讲、面试均用汉语进行,对非母语试讲、面试者不加分。
考试结束后,由自治区交通厅政治部及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三天。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院将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交通厅政治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九、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交通厅纪检委、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木合塔白尔 0991-3689707
自治区交通厅纪委 孙建华 0991-5280725
学院纪检监察室 王荣泽 0991-7902009)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 十 月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