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艺术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8057人,研究生525人。学院设有15个教学单位,共有22个本科专业。目前,学院美术学、艺术学为省级重点学科,文化艺术管理学、文化产业研究为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音乐文化研究和文化产业研究分别被评定为省级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音乐学学科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为省“泰山学者”岗位,初步形成了有特色、有优势的重点学科群。学院具有艺术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有8个硕士学位点,并成为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和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313亩,其中长清校区1200亩。
因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17号)等文件规定,学院拟公开招聘一批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数量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艺术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高校教师基本要求;身体健康;
(五)经考核具有履行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六)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山东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山东艺术学院网站(www.sdca.edu.cn)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2日——11月16日
应聘人员自信息发布之日起,登录人事处网页下载报名表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同时准备个人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携报名表和个人资料到文东校区人事处办公室(艺术剧场楼211室)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提供的个人资料:本人简历(包括从高中起的详细学习经历、工作履历等)、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其中身份证、相关证书等在审查原件后提交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人事处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最后统一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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