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100万年薪招聘启事
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
厦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海洋与环境学院成立于1996年,拥有海洋科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环境科学国家二级重点学科。主要依托海洋与环境学院建设的“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在今年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类实验室。为了加强学院物理海洋和声学海洋研究平台的建设,吸引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拔尖人才。
一、招聘研究领域:
物理海洋学:上层海洋动力学、海洋环流与气候动力学、海洋混合、海气相互作用、深海动力学等。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曾担任国外知名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或国内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在相关研究领域学术造诣高深,独立主持过重要课题研究的全过程,并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显著成绩;
3、科研组织协调能力强,并具有带领国际团队完成研究、发明和创新的能力;能够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专家或团队,善于发现和培养创新的思想萌芽和优秀的人才;
4、掌握本学科的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重要需求,具有带领本学科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并能完成创造性地发现和科技突破,学术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聘任待遇:
1、对于具备中央“千人计划”入选者条件,除中央财政给予的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视同国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外,学校还将给予发放薪酬(含工资、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人民币100万元/年(税前);并按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可协商。
2、对于具备长江特聘教授、闽江特聘教授、厦门大学特聘教授条件的应聘者,除享受厦门大学教授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同时享受每年12.55万元人民币的工作津贴(含教育部特聘教授奖金10万元),“闽江学者”同时享受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工作津贴;并按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同时允许其申请购买用于人才引进的住房一套。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特聘教授科研启动费不低于200万元。具体参照厦门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规定(http://rsc.xmu.edu.cn/gccrc/chjxz.doc)。
四、应聘程序
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含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3、SCI、EI论文收录证明、他引情况证明以及中国和国际专利证明;
4、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本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以上材料寄送(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若为邮件,主题为“应聘物理海洋学教师”)。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相应条件符合者,将通知面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云霞老师
通讯地址:厦门市大学路182号,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
邮政编码:361005
电子信箱:hkzx@xmu.edu.cn
联系电话:86-592-2186416
传 真:86-592-2180655
特别推荐:2010年教师招聘面试宝典之面试、礼仪、教学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