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学校是一所重庆市属普通本科院校,2006年9月,由涪陵师范学院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办学声誉,在重庆市高校布局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新形势下,学校一如既往地担当起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责任与使命,积极进取,努力开创统筹城乡发展的地方高校建设新局面。
学校所在地涪陵区,位于长江与乌江交汇处,素有“乌江门户”、“千里乌江第一城”之称,是重庆市经济强区。涪陵是先秦时期的巴国国都,文化积淀深厚,多元而独特的巴枳文化、易理文化和榨菜文化,孕育出具有时代特征的“艰苦创业、不甘人后”的涪陵精神。涪陵有辉煌的书院办学史,北宋时期在长江北岸创办的北岩书院时称“理学圣地”,书院遗风及其理学精神厚泽涪陵的文化传承和教育发展。在地方文化的浸润孕育下,长江师范学院承袭“诚意正心、钩深致远”的治学旨趣,形成了“学高身正、敬业自强”的校训,确立了“育人为本、质量为先、重学崇术、尚知笃行”的办学理念。
2001年以来,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迅速,办学实力显著增强。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学校现有李渡、江东和建涪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近1700亩,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建筑特色鲜明,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上亿元。建有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个,校级实验教学中心9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97个。图书馆总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有藏书130多万册、CNKI数据库1500多万条、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检索数据库近30万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78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6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435人。有全国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重庆市教学名师1人,重庆市教学名师提名奖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14人,重庆市师德先进个人2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资助计划5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教师奖9人。另有兼职教授26人,外籍教师5人。
学校现有19个二级教学单位。设有3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法学、管理学、
历史学、经济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学、理学为主,多学科相互融合、各具特点,以教师教育为优势和特色,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专业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结构。学校现有重庆市“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学科1个、市级精品课程7门、市级重点建设课程4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一个、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一个。学校是重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重庆市三峡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基地、重庆市属高校唯一的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科研机构14个,其中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是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办有《长江师范学院学报》、《长江师范学院报》两种全国公开发行报刊和《三峡教育论坛》、《乌江论丛》、《巴渝教育探索》等重庆市内部连续出版刊物。学校紧紧围绕教学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研究特色明显。2004年以来,共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25项(国家社科基金4项,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1项,全国教育规划重点项目2项,教育部计划项目18项),重庆市级科研课题100多项。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重庆人民政府颁发的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科技发明三等奖。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600余人。1977年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数万多名各级各类人才,毕业生以“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水平高”的良好形象著称,学校因此被誉为“培养‘三区’教育子弟兵的摇篮”。近三年来,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珠江钢琴杯”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全国高师学生英语教师职业技能竞赛、计算机应用技能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100多项、市级奖300多项;先后获国家级、重庆市级学生先进集体奖40多项,国家级、重庆市级学生先进个人300多人次。
学校大力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常年聘请多名外籍专家来校任教,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2004年开始招收来自美国、澳大利亚、墨西哥、泰国、斐济等国的留学生,是重庆市同类院校中招收留学生最多的高校。三年来,学校先后与日本广岛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日本活水女子大学、美国查尔斯顿大学以及泰国38所皇家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了合作与交流,已形成互派留学生的合作机制,并资助教师到国外进修访学20多人次。
当前,学校正处于充满激情与活力的发展新阶段,已经明确了“质量立校,人才兴校,学科强校,服务荣校,文化名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新思路和“办一所受当地人民尊重的教学应用型大学”的办学新目标,启动了“131”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四步走”行动方案。以硕士点立项规划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我校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水平;以服务涪陵及周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使命,推进学校学科专业转型;以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为目标,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方式转变;以特色发展、错位竞争为抓手,推动人才培养目标转向;以办教学应用型大学为统领,全面提高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到2015年,努力将学校建成硕士授权单位;到2020年把学校建设成为渝东南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科研基地和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的重要基地。
学校为了更好地适应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有识之士加盟西部大开发和重庆市高等教育事业,加盟长江师范学院!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试讲、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招聘岗位、专业方向及名额详见《长江师范学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者均可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教育事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2.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及体检标准。
3.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显著,未受过任何处分。
4.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条件及其它条件(详见《长江师范学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法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可选定一个岗位,下载《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网页http://www.yznu.cn/人事处表格下载区下载),如实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cjsyrc@163.com)向学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报名时应交自荐材料及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身份证、业绩材料等复印件。
2.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报由用人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其受教
育背景、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将于2011年3月1日网上
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其前来学校参加考核面试。
3.考核面试
考核内容:①专业知识技能测试;②情境模拟;③试讲;④结构化面试。
考核方法:人事处组织专业知识技能、情境模拟、结构化面试;教师用人部门组织试讲,并将考核结果填入《长江师范学院进人考查表》,报送人事处。
考核面试时间:2011年3月13日至15日。
4.体检
人事处依据用人部门的考核结果、测试成绩和拟聘岗位的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审核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回避原则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学校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处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含聘约期协议),交验相关证件材料,办理调动或毕业生签约派遣手续,确立人事关系,享受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人事关系一般实行人事代理,享受事业单位人事关系代理人员应有的待遇,特殊专业硕士研究生人事关系可特殊对待)。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注:①上述人才特别优秀者其优惠待遇可面议;
②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的方式申报使用;
③夫妻双方均属以上招聘对象,除住房享受较高一方的标准外,其余待遇双方均可同时享受;
④高层次人员(学位)津贴服从国家新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
⑤上述招聘对象来校后服务期五年以上。
⑥凡在我校工作满五年的教授,一次性奖励2万元,连续满第二个五年,一次性奖励6万元,连续满第三个五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教授服务年限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工作满五年的博士,一次性奖励2万元。既是教授又是博士,其奖励就高,不累加。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长江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联系电话:(023)727911777279221172791222
联系地址:重庆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408100
联系人:湛玉书、汪建华、曾强、李辉
网址:http://www.yznu.cn/ E-mail:cjsyr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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