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的公告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一所经济类实用综合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我院被省人事厅批准为“辽宁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省委组织部认定为全省干部出国培训国内集训的唯一培训单位,省教育厅批准的“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为了适应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的需求,更好地承担起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培养优秀人才,服务于辽宁经济腾飞主战场的任务,根据辽人发[2007]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招聘条件和办法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与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于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举止端庄,诚实守信;
(三)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五)年龄40岁以下,身心健康。
三.招聘的岗位和工作内容
招聘的岗位为教师和校医岗位,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医务工作(详见公开招聘人员具体条件附表)。
四.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履行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一周之内)
报名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学院网站网络服务栏下载http://www.lnemci.com),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材料由本人直接送交学院组织人事部。
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审查报名者资格条件,审查合格者由学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考核,以组织人事部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考核。考核采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通知面试者按时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以组织人事部电话通知为准。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专业课程试讲人员名单(通过人数不足比例要求的,按照实际通过人员确定),试讲内容为应聘者申报岗位专业相关内容,专业课程试讲时间以组织人事部电话通知为准。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及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对专业课程试讲测评合格者进行考核。方式、内容主要是到应聘者所在单位或社区,考核其道德品行、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试讲结束后一周时间进行考核。
(四)体检
依据以上考核结果,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省人社厅统一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担。
(五)在应聘考核合格者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8名。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请学院研究审定。
(六)学院审定批准后,上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办理相应的调动与聘用手续。
五.聘后待遇
(一)获聘人员与学院在职人员同样,实行统一聘用合同制管理。
(二)获聘的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其它待遇按学院同职务同条件人员的标准核定。
(三)获聘的人员按规定享有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获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学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聘。
面试和试讲阶段未予选定的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联系电话:024-88792393
联系人:马老师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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