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残疾人爱心职业学校公开招考教师简章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将十堰市残疾人爱心职业学校纳入市残联管理的批复》(十编发[2010]1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十堰市残疾人爱心职业学校(中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名。
一、招考专业及名额
政治教育专业1名,特教专业4名,计算机专业3名,英语专业2名,中文专业2名,数学专业1名,农学专业1名,养殖畜牧专业1名,电子电工专业1名,财会专业2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政治觉悟高,政治素质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
2、学历及其他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手语培训《结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后出生)。计算机专业须同时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特教专业须同时具有《就业能力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12日。
(二)报名地点: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六堰商贸后市人社局三楼)。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就业能力证书》、手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交报名费150元/人。拟招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结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发放《准考证》。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报名时需提供参加“三支一扶”证明材料、考核情况及《报考优惠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命题演讲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及从事过一年以上残疾人特教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市残联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七、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残疾人联
合会共同负责。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
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人事科:0719-8492362
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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