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培训的通 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学历提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07]2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均应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即小学教师要达到专科学历,中学教师要达到本科学历。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文件精神,加强教师培训,切实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我县教师的学历合格率,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加强学历培训,凡未达到相应合格学历的教师均应参加学历提高培训。现将学历提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教师的学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教师学历提高培训工作,学校校长要亲自抓,认真做好本校教师学历摸底和宣传到位工作,认真组织教师按要求参加学历提高培训。
二、培训对象截止2010年6月30日,教学一线专任教师男未满53周岁、女未满47周岁,小学教师未达到专科学历,中学教师未达到本科学历的均要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参加专科学历培训的必须具备中专(高中)毕业学历;参加本科学历培训者必须具备专科毕业学历。鼓励上述年龄界限超过的教师自愿参加学历提高培训。
三、组织管理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培训工作由教育局统一领导。根据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我县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培训点,设在道县教师进修学校,由道县教师进修学校严格按照中央电大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有关规定组织管理,具体负责本县中小学教师专、本科学历提高培训工作。
四、开设专业开设的专科、本科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数学、英语、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小学教育、会计学。所有专业均免试入学。
五、学习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学费,教材费每年按实收取。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我县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培训报名工作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25日在县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凡未达到合格学历的教师,请备齐证件到县教师进修学校办理有关手续。接此通知后,希望各中小校认真学习传达,并落实到人。
道县教育局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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