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1年招聘公告
一、学院简介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在江苏省委、省政府支持下,由南京理工大学与泰州市政府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的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高校。学院位于泰州市主城区,占地1020亩,由泰州市政府投资建设,拥有一流的办学设施。学院现有8个分院系(部),21个应用型本科专业。为适应学院快速发展的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及文秘人员
三、应聘基本条件及主要工作任务
忠诚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认同学院办学理念和管理文化,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教师任职条件,有志在泰州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一)专业负责人
1.条件: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3岁,有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曾负责过专业建设。
2.主要任务:承担专业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专业教师
1.条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有三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的教师或具有较强工程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考虑。
2.主要任务:承担教学工作,兼任班主任或其他管理工作。
(三)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
1.条件: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思想政治觉悟高,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2.主要任务:主要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承担一部分“两课”教学任务。
(四)文秘人员
1.条件:硕士研究生学历,“985”/“211”院校毕业,中文、文秘、教育学、哲学等专业,有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2.主要任务:承担文字秘书工作。
四、待遇
硕士研究生年收入五万元以上;其他人员面议。
注:
1.凡被我院录用人员(退休教师除外)人事关系挂靠泰州市优秀人才储备中心,按泰州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及附加大病保险。
2. 凡被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学院规定执行。
3. 学院为家在泰州市海陵区以外的教师提供过渡性单身公寓,费用自理。
五、招聘程序
1.应聘者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资料(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重要社会兼职证书、二寸照片一张、联系方式),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
②专著、近三年发表的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③近三个月内体检合格证明(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
④个人要求和工作设想。
另请在信封表面或电子邮件名称中注明“姓名、性别、专业、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恕不接受报名。
2.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考核方法分为面试、试讲,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品德、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
3.考核合格者,由组织人事处通知签订合同(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手续。
考核结果通知到个人,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携相关材料原件来院签约,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六、需求计划
(一)专业负责人
(二)专业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及文秘人员
七、上岗时间
应届毕业生正式上岗时间为2011年9月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225300
联系人:于老师、赵老师
电 话:0523——86150808
网 址:http://www.njusttz.edu .cn
邮 箱:nltz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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