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毕业研究生简章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具备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五)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79年11月1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1月12日后出生)。有企业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5岁。
(六)本硕专业应相关相近。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26日,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1)《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毕业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学院网站下载);(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复印件;(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报名时提交有困难的,可于面试前提交);(4)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考务费40元。
当地考生可以携带有关材料直接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和资格初审;外地考生可将有关证件复印件用特快专寄寄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邮件封面注明“应聘”字样)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考生于11月30日前,通过“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或通过电话咨询确认。已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毕业研究生,可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并按时参加笔试。未审查原件的考生,笔试前一天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确认,办理准考证和缴费事宜。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地点提前网上公示。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根据考试成绩和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确定是否核减招聘计划。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面试前两天电话通知报考人员予以确认。
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和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并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空缺,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审核相关证件和档案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组织人事处代表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邮编:276826)。电话(传真):0633-8172057
联系人:丁明军
E-Mall:rzptrsc@163.com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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