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到高校选聘2011年紧缺学科专任教师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黔江委发〔2007〕42号)精神,为我区统筹城乡教育发展,逐步实现教育公平,构建渝东南教育中心,打造武陵山教育高地建设一支精良的教师队伍。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谢承刚(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副组长:高峰(区教委主任)
鞠其发(区编办主任)
陶成(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副主任)
石晓钢(区政府督导室主任、区教委副主任)
阮明(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成员:张万和(黔江中学校长)
方亚平(新华中学校长)
郑小波(民族中学校长)
许颖(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科科长)
张永洲(区人力社保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科长)
庞东(区编办事业科科长)
史尉琼(区教委组织人事科科长)
杨家祥(人民中学校校长)
何明(实验中学校校长)
冉启明(特教学校校长)
纪律监督:曾垂航(区纪委常委)
秦宗奎(区教育纪工委书记)
三、招(选)聘计划
2011年秋拟计划到部属师范院校和部分重点师范院校选聘城区中学教师129人,特教教师7人(详见附表)。
四、招(选)聘范围、条件
(一)招(选)聘范围
1、城区中学教师选聘范围:城区中学129名教师直接从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和部分资深重点师范院校(艺体学科可考虑到专业院校选聘)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口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和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中选聘;
2、特教学校教师招聘范围:特教学校7名教师从全日制师范特教专业和艺体专业专科及以上、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中选聘。
(二)外貌、气质、身体要求
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口齿清楚,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
(三)思想品质要求
在校表现好,无违纪情况,有较强的事业感和责任心,关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
(四)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优秀学生、本区及邻近区县学生优先。
(五)证件要求
就业报到时必须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五、招(选)聘时间安排
城区中学教师于2010年11月15日—12月10日直接选聘全国重点师范大学、其他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同时到相关学校选聘特教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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