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函〔2009〕98号)等文件的规定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校2010年度教学、科研及教学辅助人员公招计划(川人社办发[2010]80号),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将于2010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及教辅专业技术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和川北医学院网[www. nsmc.edu.cn,下同]发布)。 [www.scpta.gov.cn
一、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川北医学院 事业单位 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临床医疗、服务社会。
川北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南充市,是一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高等医学院校。2007年学校接受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成绩。
【学生情况】 现有各类在校学生18959人,全日制本、专科生18162人,研究生201人。12009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1.91%,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就业目标任务。
【学科与课程】 现有17个教学单位。专业设置涵盖医、工、文、管、理五大学科门类,包括临床医学等13个本科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8个,四川省重点学科1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校级精品课程26门。
【教职工构成】 现有在职教职员工1183人,其中专任教师83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74人,具有博士学位54人,具有硕士学位542人;硕士生导师8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1人,省突贡优秀专家4人。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300余亩,分顺庆、高坪校区。现有教学实验室(中心)21个,其中公共课类教学实验室3个,医学基础类实验室(中心)7个,医学专业类实验室(中心)11个。科研所(室)10个,有国家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4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示范实验教学中心1个。学校“医学影像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挂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2千余万元,馆藏图书130余万册(含电子图书)。目前,我校有附属医院10所(其中直属附属医院2所),拥有开放床位9000余张。
【科学研究】 学校设有形态学、药物学、分子生物学、风湿免疫学、医学影像学、临床神经电生理学、肛肠疾病、神经疾病、组织工程与干细胞、高等教育等10个研究所(室)。今年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共计283项,共获得立项项目13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14项;厅局级项目115项。获得立项经费247.67万元。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联合申报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个项目获得立项,和重点院校及国外科研机构合作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6项。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在内的各级各类课题540余项,先后获得各级科研、教学成果奖60余项,获得省部级成果奖30余项。被SCI收录论文60余篇,出版科研学术专著20余部。2009年在国际顶尖学术杂志《Nature》上发表文章,实现了学校在此领域零的突破。
完成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高校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医学影像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挂牌,实现历史性的突破;成立肛肠疾病研究所、神经疾病研究所;完成中药药理实验室、分子生物实验室、医学影像学实验室和临床免疫实验室4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的换证评审工作。
【对外交流与合作】 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10余所高校或教育、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与美国托莱多大学药学院结为姊妹学校,进行了多次互访和学术交流。
川北医学院诚邀天下精英加盟我院,并将为加盟者提供相应的事业平台和待遇条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公告附件1)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本次公招招聘名额合计90名,均为编制内聘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以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要求。
(3)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川北医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需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报民、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岗位调整
(一)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川北医学院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日9:00时起至2010年12月5日17:00时止。
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川北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考生填报信息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川北医学院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3、缴费
本地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于12月8日17:00前到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缴纳笔试费50元,确认后即可领取《笔试准考证》;外地报考者经电话与学校人事处确认后,可于12月9日缴纳笔试费50元并领取准考证。(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10年12月9日在报名网上向社会公布。
4、退费
缴费后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于2010年12月20日17:00前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到财务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每名考生本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一科,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参考资料见公告附件1-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2、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2月10日 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于《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3.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0年12月13日下午17:00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电话申请查分(电话:0817-3352198),12月14日下午17:00后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0年12月9日下午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川北医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地址:南充市川北医学院高坪区行政楼六楼,联系电话:08173352198),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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