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校概况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经过70多年的积淀,学校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就业导向”、“育人中心”、“能力本位”的办学方针,按照“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的目标愿景,全校上下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办学水平迅速提高。
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02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重点支持建设的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骨干示范高职院校。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院校行列,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50强”荣誉称号,被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依托商业集团,建有全国高职院校惟一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实验室。2009年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职院校惟一的德育示范高校、全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连续十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学校占地达2300亩,校舍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资产总值8亿多元,实验设备总值过亿元,图书馆藏书120万册。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在山东省高职院校中录取分数线连续7年名列榜首,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
二、招聘需求计划
学校2010年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1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三)基本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精深,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四)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职称条件;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六)身心健康。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至12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纸质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的学习及工作经历,拟应聘的岗位、联系方式。
2、身份证、学位、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学校组织人事处和相关学院对应聘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由学校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的核减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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