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2010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8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遵循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与领导
在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的统一指导、监督下,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系部主任和专业教师及人事、教务、纪检等职能部门组成。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省财政厅、人社厅批准我校2010年招聘人员计划人数为12人。招聘专业与人数分布详见附件。
招聘条件为: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素质,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招聘教师须同时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4.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硕士研究生出生于1974年11月1日以后,本科生出生于1979年11月1日以后。
6. 具备拟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招聘将分为以下九个环节:
(一)公布招聘方案
招聘信息在政府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招聘工作方案在我校网站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7日—11月28日(学校网址:www.sxftc.edu.cn)登录学校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发至rscbm@sxftc.edu.cn邮箱。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
3、报名确认地点:2010年11月29日-30日带相关证件到山西财专南区办公楼二楼人事处207办公室确认审核考试资格。
4、报名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其他能反映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签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1寸近期同版红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5、如实填写《山西财专2010年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每人限报1个岗位。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585938
联 系 人:马 雁 秦晓江
监督电话:0351—6583321 6583335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申报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2月1日下午3:00-5:3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符合享受加分人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下载《部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待遇申请表》,并于11月30日前将按规定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送山西财专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所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经济知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公文写作、科技知识、文史知识等。
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管理学。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8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以上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须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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