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幼儿教师队伍,根据县政府(2010)58号会议纪要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日后出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连城县内公办、民办(经批准登记有证)幼儿园的在岗幼儿教师。
二、招聘名额:20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学生,有良好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幼儿教育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应带材料: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11月19日(下午5:30止)
2、报名地点:连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应带材料:报名表;所在中心小学推荐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个人一寸照片2张。报名费120元/人。
㈡考试(100分):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2、考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连城县实验小学
3、考试内容: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教育指导纲要,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㈢考核、体检:
1、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考核内容:考核报考人员学历、思想表现、报名表中所填的信息等情况。
3、体检项目、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标准进行。
4、招聘人员中,如有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则取消其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㈣确定拟聘用人选与聘前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连城人事人才网、连城教育网主页,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和待遇:
1、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中心幼儿园,并实行聘用制管理。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县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举报电话:8912629 8931937
中共连城县委编办
连城县人事局
连城县教育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