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天门市2010年招聘国家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门市2010年招聘国家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天门市2010年招聘国家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编委关于市教育局2010年考转国家教师的批示意见精神,2010年招聘国家教师工作由市政府办、编办、人社、教育、财政、公安、监察等部门共同组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为切实做好2010年招聘国家教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按需招聘、凡进必考、择优聘用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招聘国家教师,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天门市2010年招聘国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甘霞蓉,副组长为市政府副秘书长郭慧玲、市人社局局长张荣国、市教育局局长黄延平,成员为市政府办、编办、人社、教育、财政、公安、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副局长李金华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聘原则
1、按需招聘的原则。根据全市非城区农村小学、幼儿园学科专任教师缺额情况,确定考试学科及招聘人数。
2、凡进必考的原则。所有招聘教师必须经过考试方可被聘用。
3、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各学科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择优聘取。
4、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考试招聘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报名条件
1、年龄条件: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达到《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身体条件标准。
3、资格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幼教具备天门市职教中心幼师毕业证即可。
4、资历条件:我市在编在岗代课教师(2009年以来教育平台册在册人员和经市教育局批准在民办学校任教的代课教师,并连续任教至今)。
5、思想品德条件:思想品德好;热爱教师职业,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的业务素质;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五、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国家教师50名。具体学科名额:小学语文11名、小学数学9名、小学英语10名、小学体育4名、小学音乐4名、小学美术4名、小学信息技术4名、幼教4名。